2020年初级职称认定范围、条件 及申报需提供的材料
时间2020-11-14 11:14:01 阅读量:749 来源:
一、认定范围
除国家考试制度以外、属于市评审权限的各系列(专业)专业技术资格。
二、认定条件
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可申请认定:
1.具有大学本科学历,符合岗位专业条件,并从事本专业一年以上的;或具有大学本科学历,不符合岗位专业条件,从事本专业两年以上的。
2.具有大专学历,符合岗位专业条件,从事本专业三年以上的;或具有大专学历,不符合岗位专业条件,从事本专业四年以上的。
3.具有中专学历,符合岗位专业条件,从事本专业五年以上的;或具有中专学历,不符合岗位专业条件,从事本专业六年以上的。
三、市所属事业单位提供材料
1、单位介绍信;
2、《吉林省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认定表》一式两份A4纸打印(工作单位盖章、主管部门盖章);
3、《吉林省专业技术资格认定申报汇总表》A4纸打印,准确填写并加盖申报单位公章(报送电子版)。
报市人才中心代理审核、备案后上报市人社局登记、验印,由市人才中心发证。
四、各县(市、区)、开发区人社部门提供材料
1、单位介绍信;
2、《吉林省专业技术资格认定申报汇总表》A4纸打印,准确填写并加盖申报单位公章(报送电子版)。
报市人才中心登记、备案、发证。
五、企业单位提供材料
1、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经办人带身份证原件;
2、职称申报人毕业证、学位证、劳动合同原件和复印件,小二寸照片3张;
3、《吉林省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认定表》一式两份A4纸;打印(工作单位盖章)。
4、《吉林省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认定申报汇总表》A4纸打印,准确填写并加盖申报单位公章(报送电子版)。
报送市人才中心审核、备案、验印、发证,档案在县、市、区人才存放的需县、市、区人才在主管部门处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