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浙沪实现职称、职业资格、继续教育学时互认
时间2020-10-28 15:40:46 阅读量:693 来源:
近日,上海市人社局发布了《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专业技术人才资格和继续教育学时互认暂行办法》的通知,通知主要说了以下3点内容,并于202010月1日开始实施!
一、江浙沪职业资格互认
简单的来说,就是二级建造师、二级注册计量师、二级造价工程师、初级注册安全工程师等职业资格证书实现三地通用,并且以后的考试大纲、合格标准、证书样式也将统一。
那么问题来了,江浙沪之前的二建分数线可是相差很多的,按照《通知》,江苏、浙江的二建合格分数线肯定得大大提升!咱们拭目以待~
二、职称互认
下面的老胡就不详细解释了,职称全国通用是趋势,趁现在查得还没那么严,大家抓紧时间申报吧,以后规则是什么样的,我们没法预测!
不过话说回来,从评审费用的角度来说,上海代评费可是远远高于南京及江苏其他地区的,不过今年的职称申报期已经结束了,明年具体啥要求现在还不太清楚。
不过老胡在这里要提醒大家以下三点:
1、论文:职称论文最好提前一年发表,且知网查重率控制在20%以下!(几百就可以搞定了)
2、换工作:如果换工作,注意保存下前单位的业绩证明材料!
3、助工:年限满足后请尽快申请助工,19年开始申报中级不仅要求有助工,还有助工年限的要求(南京民企暂无助工年限的要求)。
三、继续教育学时互认
继续教育也实现互认了,那么大家选一个比较实惠的地区弄一下继续教育学时就可以咯!
这里说一下南京市继续教育要求:
- 中级职称需要160学时(30公共课+130专业课)
- 高级职称需要360学时(30公共课+330专业课)